辛音
今年将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对侵害妇女权益犯罪零容忍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中介绍,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将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报告提到,2021年起草并初次审议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将在预防性保障、侵害处置、救济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关规定。
每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都会围绕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建言献策。妇女权益保护受到代表委员关注,也是国家立法的重点方向。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侵害女性权益的现象尚难禁绝,甚至发生丰县“生育八孩女”这样极端的案件;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不少新问题,比如,职场性别歧视比比皆是,家暴和拐卖妇女等犯罪案件令人心惊,“女德班”沉渣泛起……说明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亟待调整和扩容,相关的惩戒执行力度也要进一步夯实。
女性让社会充满活力与温情。2020年,全国4万多名驰援湖北的医护人员中,女性占到三分之二;2021年,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的10名个人,女性占半数;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上,女运动员大放异彩……“她力量”在推进社会进步发展的进程中功不可没,社会有责任尊重和爱护女性,铲除侵害女性犯罪行为赖以生存的土壤,为她们带来安全感和幸福感。
2021年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审,这是自该法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正,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之路的堵点痛点制定了更具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将在今年修改该部法律,再次彰显国家保护妇女权益的力度和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两高报告”也明确提到,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当判死刑的判死刑;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一系列表述,也是从法律的高度,宣告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具有振聋发聩的意义。
万千女性在追求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的路上表现卓越,展露才华,正是她们的智慧和坚韧,撑起了不可或缺的“半边天”。一部不断完善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是在用心呵护“她力量”,让妇女的获得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