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委托,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主管的下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审员5名,派遣到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从事审计业务辅助工作。符合条件的有意者,可携本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待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 财务审计专业4名。会计、审计学、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财务审计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功底和组织管理水平。
2. 中文类专业1名。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新闻学、传播学,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材料撰写和业务文书复核等工作。
财务审计专业岗位人员均需有全日制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上报考年龄为20至35周岁,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含)以上或有中级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
3.热爱审计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4.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合作精神。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受开除处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协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招聘相关信息公告在梅州日报、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发布。
2.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人秘股(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审计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由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负责收取。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4)符合放宽条件的,应提交相应工作佐证材料和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5)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试安排
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和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试。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由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发放考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于2018年11月30日前登陆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查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各项综合能力及掌握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形象气质,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后,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公布。
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招聘协审员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聘为协审员的情形,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制,每3年为一聘期,在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有关工作要求,终止合同,办理解聘手续。拟聘人员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已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务关系,且无劳务、经济纠纷。否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五、岗位职责
协审员岗位职责主要是从事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公共投资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辅助工作,包括审计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底稿、草拟审计报告等具体审计业务工作。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 工资待遇。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一级协审员(高级职称)3600元/月,二级协审员(中级职称)3000元/月,三级协审员(初级职称及以下)2700元/月。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薪酬标准参照梅州市事业单位专技岗转正定级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予以保障,发放年终奖励金。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试用期和正式聘用人员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节日补助和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2. “五险一金”待遇(含试用期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绩效考核。对协审员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次年每月将分别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发岗位津贴。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咨询电话(联系人):0753-2196802(李洁)。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咨询电话(联系人):0753-6132072(张浩如)。
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