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公文写作、文件处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内干部(包括教师)。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1月19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热爱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等工作经历者优先,报名时可提供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代表性文字材料1—2篇);
6、不受服务基层工作年限影响;
7、在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事业干部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2019年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个人业绩材料等。要求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不得作假,否则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将报名材料交送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政府大院),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rdzz@163.COM。联系人:巫东海,联系电话:13751975187。
(三)资格审核
收到材料后,我办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业绩材料等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以适当比例选择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文字写作、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结果,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官方原文链接:http://www.xingning.gov.cn/content/detail/5dd39b667f8b9a6b3db215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