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0]179号),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9届和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含1年)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和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0年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2020年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二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3)。《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日、 3日、4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即大埔汽车站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9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为综合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高于1:3比例,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递补,其他情况不再安排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
(七)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2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六、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服务期间,补贴待遇按省规定参照大埔县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服务期间不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补贴项目的政策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县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考试;报考前14天内到过高、中风险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汕尾市陆丰南塘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的报考者须隔离14天并落实核酸检测,14天内到过低风险地区(深圳、汕尾市)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名;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八、其它未尽事宜及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5239。
4.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职位表.xls
2.2020年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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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编辑:小嘉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