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建立健全镇(街)和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179号)、《关于印发梅江区建立健全镇(街)和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区明电〔2015〕96号)的精神和要求,经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采用编制外合同制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招聘人员职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应急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化学、电气、机械、建筑、矿业、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对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和退伍军人,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户口在梅江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报考年龄、工作经验的计算日期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原工作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证明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工作单位聘用合同、退伍军人证、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用于准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用黑色钢笔注明报考人姓名)。《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区应急管理局5楼人事法规股。
联系人:薛媚、古益强 联系电话:0753-2192681。
4、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报考资格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未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管理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负责统一出题和评卷。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专职安全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考生进入考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考生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招聘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自费。
此次考试录用人员统一公示后,未入选的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会保留壹年(自公示日起算),壹年内如有专职安全员出现空缺情况,将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替补岗位需服从安排。
五、审核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审核。体检合格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出具)、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因审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审核内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签订五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聘用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各镇(街)、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作。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专职安全员基础工资标准为2300元/每人每月。另按规定将专职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对从事高危和有毒有害等行业(场所)的专职安全员落实职业健康防护及岗位津贴等制度。对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本公告由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附件1)梅江区专职安全员招聘职位表.xls(附件2)梅江区专职安全员招聘报名表.doc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1月7日扫码回复“0109”下载附件
编辑:梅州人才网小嘉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